2006年5月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昨问今答

  离婚后双双出国
  再起纷争国内可诉
  李先生问:
  我和齐某目前办理了协议离婚,协议离婚书里有他赔偿我30万元这一条,但是他至今没有付款。由于我和他都在不同的国家留学,如果我要起诉他可以吗?
  本报作答:本案法律关系为离婚后财产纠纷,你可以在齐某出国前最后住所地法院起诉。判决生效后若他不自觉履行,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他在国内的财产。


  购房多年拿不到发票
  房主可举报亦可起诉
  黄先生问:
  1998年我一次性付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,至今仍未拿到购房发票。请问,我该怎么办?
  本报作答:还是要向开发商索要发票。如若不成,可到税务部门举报,到消协、建委等部门投诉,或者到法院起诉开发商。